当前位置: 首页 / 通知公告 /

关于推荐第八届全省道德模范的通知

时间: 2021-03-24 作者:宣传统战部 点击:

关于推荐第八届全省道德模范的通知

学院各部门:
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,贯彻落实《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部署要求,充分发挥道德榜样示范引领作用,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广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,积极引导人们讲道德、尊道德、守道德,树立良好道德风尚,省委宣传部(省文明办)、省委政法委、省诚信办、省军区政治工作局、省总工会、团省委、省妇联联合印发了《关于开展第八届全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,请结合实际积极组织推荐。

一是切实提高认识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道德模范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,通过评选活动树立一批学校道德模范典型,充分利用网络、微博、微信、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,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,营造向典型榜样学习的浓厚氛围,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,把学习宣传道德模范贯穿整个评选表彰工作全过程。

二是精心组织实施。各部门要结合《通知》评选标准和实施步骤积极组织推荐,严明遴选程序,注重选树质量和典型引领,推荐学校最具特色最具代表性的道德模范人物,充分展现龙江高校道德建设所取得的突出成绩。

三是做好总结推荐。请各部门做好校内评选推荐工作,省里给教育工委候选人推荐名额5人,各部门自愿慎重申报,每校限报一人(助人为乐、见义勇为、诚实守信、敬业奉献和孝老爱亲五类模范奖项自选),每位候选人只能参加一类模范奖项评选。各部门候选人按类别填报推荐表,每位候选人需另附300字的简要事迹材料、3000字的详细事迹材料。

各部门于2月20日前将推荐表、事迹材料等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报宣传统战部,申报材料以纸质版(加盖单位公章)收到为准,超过截止时间视为放弃推荐资格。同时上报候选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(红底)电子版发送至宣传统战部孙琳办公OA内网邮箱,联系人:孙琳,联系电话:18646519966。

 

附件:1.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关于推荐第八届全省道德模范的通知

     2.关于开展第八届全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(黑宣通[2021]10号)


附件: 关于开展第八届全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(黑宣通[2021]10号).pdf 附件: 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关于推荐第八届全省道德模范的通知.pdf
编辑:石海涛
审核人:
最终审核人:
学院地址: 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学院路
信息管理中心 制作维护 | 版权所有 Copyright ? 2006-2014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
黑ICP备05001157号
招生咨询电话0451-85915000 0451-85915700